摘要:本文對世界主要的橋梁結構抗震設計規范基礎部分的現狀進行了概略的比較,著重介紹日本橋梁抗震設計規范中基礎的設計方法,并指出了中國現行《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范》基礎部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關鍵詞:橋梁 基礎抗震設計 日本規范
一、引言
近十年來,世界相繼發生了多次重大地震,1989年美國 Loma Prieta地震(M7.0)、1994年美國Northridge地震(M6.7)、1995年日本阪神地震(M7.2)、1999年土耳其伊比米特地震(M7.4)、1999年臺灣集集地震(M7.6)等等。因此,專家們預測全球已進入一個新的地震活躍期。隨著現代化城市人口的大量聚集和經濟的高速發展,地震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地震災害不僅是大量地面構筑物和各種設施的破壞和倒塌,而且次生災害中因交通及其他設施的毀壞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也十分巨大。以1995年日本版神地震為例,地震造成大量高速公路及高速鐵路橋隧的毀壞,經濟總損失高達1000億美元。
近幾次大地震造成的大量橋梁的破壞給了全世界橋梁抗震工作者慘痛的經驗教訓。各國研究機構紛紛重新對本國橋梁抗震規范進行反思,并進行了一系列的修訂工作。日本1995年阪神地震后,對結構抗震的基本問題重新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十分重視減振、耗能技術在結構抗震設計中的應用。橋梁、道路方面的抗震設計規范已經重新編寫,并于1996年頒布實施。美國也相繼在聯邦公路局(FHWA)和加州交通部(CALTRANS)等的資助下開展了一系列的與橋梁抗震設計規范修訂有關的研究工作,已經完成了ATC-18,ATC-32T和ATC-40等研究報告和技術指南。與舊規范相比,新規范或指南無論在設計思想,設計手法、設計程序和構造細節上都有很大的變化和深入。
中國現行《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范》(JTJ004-89)在80年代中期開始修訂,于1989年正式發行。隨著中國如年代經濟起飛,交通事業迅猛發展,特別是高速公路興建、跨越大江,大河的大跨橋梁、大型立交工程以及城市中大量高架橋的興建,規范已大大不能適應。但是目前所有國內的橋梁設計,對抗震設計均在設計書上標明的參照規范即是《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范》和《鐵道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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