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防護工程TRANBBS施工及監理應以所在路段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施工圖紙與TRANBBS設計要求及TRANBBS交通部《公路工程TRANBBS技術標準》(JTJ001-97)、《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071-98)、《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JTJ 033-95)、《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J051-93)等部頒標準為依據。
二、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
(一) 原材料
1、石料要求
(1)應采用堅石或次堅石,不得用風化石或軟石。標號不應低于30Mpa或設計要求。石質堅固、結構緊密、色澤均勻、不易風化、無裂縫。
(2)片石:最小邊應不小于15cm,次邊應大于1.5倍最小邊,大邊應大于1.5倍次邊,并應盡量采用較大石塊,卵形和薄片者不得使用。對于用作鑲面的片石,應選擇表面平整,尺寸較大者,并加以修鑿。
(3)塊石:應盡量方正,最小厚度不應小于20cm,寬度不應小于厚度,長度不應小于寬度的1.5倍。用作鑲面時,表面應加工修鑿,外露面四周向內亦應稍作修鑿。
(4)石料表面應清潔、無泥土、水銹。
2、砂漿要求
(1)砂漿宜采用砂漿攪拌機攪拌,且拌和時間不得少于3分鐘。并不得采用人工拌和。經拌和的砂漿應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流動性。砂漿應隨拌隨用,中途不得加水改變稠度。
(2)砂漿的種類和標號應符合設計要求。配合比應經過試驗確定,并應經常根據集料含水量調整施工配合比,拌和機前必須掛黑板注明砂漿標號、理論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
(3)砂漿所用砂,宜選用中砂和粗砂。砂的最大粒徑,當砌筑片石時,不應超過5mm;當砌筑塊石、料石、砼預制塊時,不應超過2.5mm。
(4)砂漿所用水泥,其質量應符合技術規范的要求,為保證砂漿的質量,要求采用年產50萬噸以上、回轉窯生產廠家的水泥。
(5)拌和砂漿所用水應符合技術規范的有關要求,不得采用泥漿水、淺溝里的水和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水。
(二)承包人應在防護工程開工前對工程所在位置的原地面進行復測,以核實圖紙上防護構造物尺寸、形狀和基礎標高是否符合實際。
(三)承包人應按圖紙確定的防護構造物的位置和標高,進行測量放樣,并經監理工程師核準。
(四)在開工之前,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本工程的有關施工方法和施工安排的書面報告,只有在獲得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后,才能開工。
三、施工階段的監理
(一) 砌筑工藝
1、漿砌片(塊)石應采用坐漿砌筑。各砌層的砌塊應安放穩固,砌塊間應砂漿飽滿、粘結牢固,不得直接貼靠或脫空。砌筑時,底漿應鋪滿,豎縫砂漿應先在已砌石塊側面鋪放一部分,然后于石塊放好后鋪滿搗實。嚴禁采用干砌勾縫形式砌筑,也不得采用先鋪一層石塊再倒一層砂漿方式砌筑。
2、砌筑工藝嚴禁二層皮,當中填石工藝。砂漿飽滿,無空洞。
3、每一砌塊至少有3個堅實支點,砌縫寬度不應大于3cm。
4、砌筑上層砌塊時,應避免振動下層砌塊。
5、各砌層應先砌外圈定位行列,然后砌筑里層,并應丁順相間或二順一丁排列,外層砌塊與里層砌塊交錯連成一體。
6、砌體的外露面應進行勾縫,并應在砌筑時靠外露面預留深約2cm的空縫備作勾縫之用。勾縫要求統一勾3cm寬的凸縫。
7、泄水孔一律采用Φ60mm的PVC管,泄水孔外露面應凸出砌體外露面2cm,并用7.5#砂漿抹成直徑16cm的圓形。泄水孔應穿透砌體,后面應設反濾層;泄水孔應設置4%的縱坡以保證排出砌體后積水,不得出現泄水孔高低不一、間距不勻的現象。
8、沉降縫應做到縫寬一致、整齊垂直、上下貫通,特別是上下級防護工程沉降縫必須在一條線上。
9、護面墻施工時,必須按從下到上的順序進行施工,防止出現滑坡。
10、發現軟弱夾層和斷裂層的路塹邊坡應馬上報告監理及設計代表,以便及早處理。
11、路塹開挖時,應盡量避免超挖,超挖部分應在防護工程施工時用漿砌片石填實。
12、砌體必須達到砌體直順、砌筑面平整美觀,石塊嵌擠緊密、牢固、無松動現象。
(二)質量檢驗
漿砌片(塊)石護面墻、錐坡、擋土墻、護坡的檢測及質量要求詳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表4.2.2-1及表4.5.2.